
公告日期:2024-08-19
公告编号:2024-054
证券代码:872715 证券简称:大正仪表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重庆市大正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核心员工认定的审核情况
重庆市大正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定范阔、晏璐、田其元、候书冀、张凯、耿鹏飞、吴婷婷、文明婧、陶西平、尹华蓉、周波、唐伟、倪卫平、刘雪梅、周青云、刘林、张志友、吴小芳、蒲丽华共 19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认定程序如下:
(一)2024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二)2024 年 8 月 2 日至 2024 年 8 月 11 日,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及公司内部信息公示栏对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均未对提名的核心员工提出异议。
(三)2024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四)2024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核查意见的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提名认定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未发现所包含的信息存在虚假、不符合实际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认定范阔等 19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并同意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公告编号:2024-054
会进行审议。
(五)2024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认定范阔、晏璐、田其元、候书冀、张凯、耿鹏飞、吴婷婷、文明婧、陶西平、尹华蓉、周波、唐伟、倪卫平、刘雪梅、周青云、刘林、张志友、吴小芳、蒲丽华共 19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二、备查文件
(一)《重庆市大正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重庆市大正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重庆市大正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四)《重庆市大正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五)《重庆市大正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重庆市大正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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