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2
公告编号:2025-001
证券代码:872716 证券简称:金彩影业 主办券商:华源证券
云南金彩视界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云南金彩视界影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云南金彩视界影业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补发)(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06)。
2024年12月20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告知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需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2025年3月10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告知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需变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聘为公司2023-2024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杨劼女士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由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部工作调整,由闫新志先生接替杨劼女士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本次变更后,公司 2024年度审计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为闫新志先生。
二、本次变更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信息
1、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25-001
闫新志先生,2015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次。
2、诚信记录
闫新志先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闫新志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邮件》
云南金彩视界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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