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30
证券代码:872720 证券简称:ST 赫尔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成都赫尔墨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9 月 2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仲承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赫尔墨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成都赫尔墨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实力,优化财务结构,助力公司抢抓机遇,推动公司在技术和产品、营收与利润等方面再上新台阶。公司拟向自贡市通航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0.86 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 5,827,224 股,占发
行后总股本的 8.29%,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3,295,660 元。
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成都赫尔墨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5-03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协议》,其生效条件如下:
(1)本次发行经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并获得批准,形成有效决议;
(2)本次发行经发行人股东会审议并获得批准,形成有效决议;
(3)本次发行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同意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成都赫尔墨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5-03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中存在特殊投资条款。特殊条款的主要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发布的《成都赫尔墨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5-030)。
2.回避表决情况:
罗涛、刘仲承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成都赫尔墨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本次董事会第一项议案所列的股票定向发行事项,现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聘请参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中介机构、决定其服务费用、检查其工作成果;
2、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股东会决议,制定、决定并实施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在授权范围内确定具体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募集资金总额等;
3、起草和制作、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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