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2 19:29:22 股吧网页版
ST赫尔: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2


公告编号:2026-017

证券代码:872720 证券简称:ST 赫尔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四川赫尔墨斯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5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定向发行有关的议案,上述议案于2025年10月20日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定向发行股票数量为5,827,224股,每股价格为10.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3,295,660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2025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赫尔墨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5]2597号)。

2025年11月19日,公司发布《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2025年12月17日,公司发布《股票定向发行认购结果暨提前认购结束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募集资金于2025年12月16日全部缴足。2025年12月18日,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验出具了德皓验字[2025]00000076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发布《股票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5,827,224股于2026年01月06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25,840,974.98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7,455,107.12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

公告编号:2026-017

—募集资金管理》(2025年4月25日实施)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修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述议案于2025年10月20日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监管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并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防控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2025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上述议案于2025年10月20日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及子公司成都紫瑞青云航空宇航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瑞青云”)分别在浙商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规定的用途,未用作其他用途。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四川赫尔墨斯航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

浙商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 6510000010120101225433
赫尔墨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成都紫瑞青云航空宇航技

浙商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 6510000010120101225568
术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8日,公司、紫瑞青云与主办券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条款符合全国股转系统模板要求,公司切实履行相应决策监督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