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公告编号:2025-030
证券代码:872721 证券简称:俊杰新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福建俊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股东大会 股东会
第 1 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 1 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和其他 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公告编号:2025-030
第 205 条 公司因第 66 条第(一)(二) 第 205 条 公司因第 66 条第(一)(二)
(四)(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 (四)(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
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 15 日内成立清算 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 15 日内成立清算
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 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 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一)清算组由董事组成。但是
本章程另有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另选
他人的除外。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
务,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清算组成员怠于履行清算
职责,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债
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职务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
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
(四)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
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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