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公告编号:2026-025
证券代码:872726 证券简称:中机试验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中机试验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鉴于中机试验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提高工作效率,现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关事宜,授权内容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并全权负责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时间、发行起止日期、定价方式、发行价格、超额配售、战略配售、网下网上发行比例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方案有关的事项;
2.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办理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反馈答复、发行、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向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机构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申报,并申请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注册、同意等手续;
3.制作、审阅、修订及签署公司本次发行的相关法律文件、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招股说明书及其他有关文件,以及与相关保荐机构、承销机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签署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协议;
4.根据相关监管部门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核意见,在法律、法规规
公告编号:2026-025
定的范围内,决定和调整本次募投项目、项目投资金额和具体投资计划;确定及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三方监管协议;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实施进度、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进行调整;签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办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具体事宜;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各股东的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登记结算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托管登记、流通锁定等事宜;
6.根据本次发行情况、监管部门的要求,相应修改或修订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在内的相关公司制度;
7.在公司本次发行后,办理公司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主管部门的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或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9.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上市的决定,则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二、审议表决情况
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
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中机试验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中机试验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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