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872726 证券简称:中机试验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中机试验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 年 4 月 28 日,中机试验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机试验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机试验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6 号—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及报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机试验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
所”)相关业务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相关材料。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应当保证所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相关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向全部内幕信息知情人通报有关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相关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出具书面承诺。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和分公司都应做好
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
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或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10%的重大损失;
(六)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
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公司尚未披露的定期报告、业绩快报及其财务报告;
(十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者
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单位及个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发行人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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