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30
公告编号:2025-021
证券代码:872727 证券简称:天雄新材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广东天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一) 拟申请终止挂牌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提高决策及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二) 终止挂牌后的发展战略
终止挂牌后,公司仍将继续专注于改性塑料等新材料领域,为中国环保事业的发展做一番贡献。
(三) 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保护的措施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公告编号:2025-021
会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和已参加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但未对终止挂牌相关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承诺在公司终止挂牌后,由控股股东对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具体详见 2025 年 7 月30 日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广东天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三、 股票停复牌安排
公司将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
如终止挂牌决议未获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申请股票自股东会决议公告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复牌。
四、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鉴于公司本次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批,故终止股票挂牌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广东天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广东天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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