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8
证券代码:872740 证券简称:弘高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广州弘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740 弘高科技 2021 年 5 月 1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刘珂兵等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长代表公司董事会就 2020 年度的董事会工作进行了汇报,并编制了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 2020 年监事会的整体工作进行了总结,编制了《公司 2020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 2020 年的整体工作进行了总结,编制了《广州弘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广州弘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
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广州弘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2)及《广州弘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3)。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0 年财务数据编制了 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以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充分考虑公司面临的市场环境、行业状况及经济发展前景的前提下,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编制了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0 年审计报告,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故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向银行等机构融资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向银行等机构融资事宜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7)。
(八)审议《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经营需要,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将发生向关联方借款、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5)。
(九)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熟悉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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