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0
公告编号:2026-001
证券代码:872753 证券简称:宏宇环境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3 月 31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3 月 31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灌云县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案件已由灌云县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依法受理,案号(2025)苏
0723 民初 2540 号。公司收到该院送达的传票,该院告知本案首次开庭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再次收到该院传票,被告知本案第二次开庭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9 日;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向灌云县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起
诉,灌云县人民法院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准予公司撤回起诉,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收到法院裁定书。
案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披露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5)。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公告编号:2026-001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客户关系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客户关系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披露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5)。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请求判令被告北京高能支付原告宏宇环境工程款 1937349.79 元及逾期付
款损失(以 1937349.79 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 利率计算,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后变更增加诉讼请求,诉求金额合计为 13126598.72 元。
请求判令被告上海环境设计院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披露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5)。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向灌云县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灌云县人民法
院于 2026 年 3 月 25 准予公司撤回起诉,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收到法院
裁定书。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公司已撤诉,暂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暂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其他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告编号:2026-001
公司积极跟进案件进展情况,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灌云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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