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14
证券代码:872755 证券简称:中泰环境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安徽中泰创展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0年 4月 2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并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经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正式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安徽中泰创展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2020 年 4 月修订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公告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三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中泰创展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的业务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由安徽中泰创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现股份公司股东。
第三条 公司中文名称:安徽中泰创展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县经济开发区南环路 3 栋
第五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22.22 万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
第七条 公司的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
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国内领先专注于中国城镇环境综
合治理解决方案提供商,打造商业模式领先、发展规模领先的综合性环境科技集团。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城镇垃圾处理、
城镇水污染治理、城乡土壤修复治理;纯水超纯水工艺处理、大型沼气工程、水利和公共设施管理;水处理设备、过滤设备及材料销售、自动化控制设备的销售;环卫、环保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环卫专用汽车的制造、销售;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环保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工程施工承包;光伏、太阳能、风能、环保能源和环保技术的开发、利用和推广;钢结构制作、机械加工及机械设备维修;汽车及配件、金属材料、日用百货的销售;园林绿化;物业服务;自营或代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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