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08
证券代码:872757 证券简称:晋龙股份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山西晋龙养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作为山西晋龙养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后,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利润水平及未来发展,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有其他利害关系,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工作要求。
我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
公告编号:2025-008
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并开展期货、期权交易及投资有价证券的议案》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开展期货、期权交易及投资有价证券的相关议案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相关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投资,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有资金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公司为从事相关业务在金额及操作规程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因此,公司开展相关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
综上,我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的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该议
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变更名单的议案》
经审阅,我认为: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的变更符合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山西晋龙养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宁中华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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