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20 15:56:42 股吧网页版
玮硕恒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0


公告编号:2024-040

证券代码:872759 证券简称:玮硕恒基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昆山玮硕恒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7 日以以专人送达、电话
通知等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周芝福

6.会议列席人员:瞿康强、陈致廷、王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吴秋菊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40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要,公司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60 万元,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事马莉黛、褚克辛、施平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长周芝福先生、董事陆勤先生、葛建刚先生、凌雪花女士回避表决。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申请 2025 年度对外借款及综合授信额度并负责具体实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
间,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不含已经发生的对外借款)的贷款及综合授信融资额度(其中以公司在建工程、应收账款、房产及土地等自有资产作为抵押担保及公司关联方以自有资产无偿为公司融资进行抵押担保或者保证担保,总金额不超过 20,000.00 万元)的前提下,决定与金融机构签署各类融资合同、担保合同。公司关联方为公司业务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会对公司股东利益造成损害,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的贷款及综合授信融资额度内,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借款提供担保,将不再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授权董事会审议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担保合同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40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提请于 2025 年 01 月 17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上述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