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21 18:15:46 股吧网页版
玮硕恒基: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21


证券代码:872759 证券简称:玮硕恒基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昆山玮硕恒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公司经营宗旨和范围......3
第三章 股份......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7

第一节 股东...... 7

第二节 股东大会和一般规定...... 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第五章 董事会......20

第一节 董事...... 20

第三节 董事会...... 25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9
第七章 监事会......30

第一节 监事...... 30

第二节 监事会...... 3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2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2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4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4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34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5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5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6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37
第十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38
第十三章 附则......3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昆山玮硕恒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昆山玮硕恒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依法
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昆山玮硕恒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股份公司承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昆山玮硕恒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昆山市玉山镇华富路8号2号房。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60万元。

第五条 公司为长期经营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
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公司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发展民营经济,为社会、为股东创造价值。

第十一条 经营范围:智能化转轴的技术开发;各类转轴的设计、生产、销售;转轴及相关
产品的展览展示活动组织策划;转轴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可
穿戴智能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模具销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