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18
证券代码:872762 证券简称:大茂晟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上海大茂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大茂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公告编号:2025-018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762 大茂晟 2025 年 5 月 1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王成、王起杭律师见证。(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新建一路 236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就 2024 年董事会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并提出了 2025 年的工作计
划。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勤勉尽责。
(二)审议《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责,谨守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围绕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科学决策、规范运作,有效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审议《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予以汇
报。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0)。
公告编号:2025-018
(四)审议《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财务决算及 2025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审计结果,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拟订《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 年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审议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六)审议《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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