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关于对上海奥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
的专项说明
关于对上海奥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
发表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众会字(2025)第 05717 号
上海奥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上海奥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狮科技”)的财
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众会字(2025)第 05407 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的审计
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我们对出具上述审计意见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 5.5 所述,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奥狮科技存货余额 2,105.00 万
元,其中库存商品 1,270.05 万元,发出商品余额 834.95 万元。奥狮科技于 2024 年度进行
了新 ERP 系统的切换,新系统中存货发出计价未完全按照会计政策确定的加权平均法计算。
由于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存货期末余额和 2024 年度营业成本的准确性,无法判断是否有必要对上述事项作出调整,以及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重要性水平
我们选取营业收入作为基准,0.5%作为百分比,计算后取整得出重要性水平为 70 万元。三、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1、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财务报表不具有审计准则所述的广泛性影响的原因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 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茯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
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存货期末余额及营业成本的金额,对财务报表不具有广泛影响;相关事项可能会影响公司盈亏,但不涉及退市指标、风险警示指标、持续经营等重要指标。四、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
1.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金额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存货期末余额及营业成本金额,具体金额无法判断;不影响现金流量金额。
2.对影响公司盈亏性质的考虑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盈亏性质的影响无法判断。
五、涉及事项是否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六、上期审计报告为非标意见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七、专项说明使用限制
我们提醒本专项说明的使用者关注,本专项说明仅供上海奥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章鑫蕾
中国注册会计师 连祎林
中国,上海 2025 年 4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