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06
公告编号:2021-023
证券代码:872771 证券简称:隆盛新材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成都隆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监管工作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何文军的监管工作提示
收到日期:2021 年 4 月 6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4 月 6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其他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何文军,男,1972 年 5 月出生,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文军,2020 年 3 月 25 日与其控制的隆盛新材控股股东成
都胜恒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成都胜恒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
有的隆盛新材全部股份转让给何文军本人。2020 年 7 月 31 日,隆盛新材补充披
露了《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变更公告》、《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3
等相关信息。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何文军未能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公司股权变动情况,致使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全国股转系统公司监管一部对隆盛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文军进行监管工作提示。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监管工作提示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监管工作提示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和何文军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监管工作提示高度重视,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按照《公司治理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避免再次发生类似违规行为。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何文军的监管工作提示》(公司监管一部发[2021]提示 263 号)
公告编号:2021-023
成都隆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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