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0
公告编号:2020-012
证券代码:872771 证券简称:隆盛新材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成都隆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8 年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 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 2017 年度,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财会[2017]9 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在境内
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变更是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政策及通知进行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
公告编号:2020-012
规的相关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根据上述相关法规及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执行上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公告编号:2020-012
六、备查文件目录
《成都隆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成都隆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成都隆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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