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08
国海证券关于单方解除与广西华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协议生效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一、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基本情况
华讯信息与国海证券于2017年7月签订的《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以下简称“持续督导协议”),持续督导协议对持续督导费的金额和支付时间作了明确约定,截至目前,华讯信息已累计 4 年未按持续督导协议约定向国海证券支付持续督导费用。
经国海证券书面催告三次后,华讯信息仍未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国海证
券决定单方解除与华讯信息的持续督导协议。国海证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向华
讯信息发送《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单方解除与广西华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了对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相关备案文件。
国海证券已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国海证券和华讯信息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对国海证券和华讯信息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国海证券与华讯信息签订的
持续督导协议自 2023 年 5 月 5 日起解除。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国海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华讯信息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启动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程序的风险。
三、 风险提示
国海证券在华讯信息无主办券商期间,将继续协助华讯信息进行信息披露、办理日常业务等,并按照全国股转公司要求对挂牌公司有关事项开展核查。
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华讯信息存在上述风险,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作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国海证券和华讯信息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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