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7
公告编号:2025-055
证券代码:872774 证券简称:威沃敦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四川省威沃敦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
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关于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四川省威沃敦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四川省威沃敦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四川省威沃敦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公告编号:2025-055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1 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及任职资格,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当战略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主任既不能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半数以上委员可选举出一名委员代行战略委员会主任职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以公司证券部门为日常办事机构,证券部门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发展战略相关材料,负责筹备战略委员会会议并执行战略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方案的实施进行评估、监控;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及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新增投资项目及发行股票、 债券等融资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对外谈判、尽职调查、合作意向及合同签定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合并、分立、清算,以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公告编号:2025-055
战略委员会应将所有研究讨论情况、材料和信息,以报告、建议和总结等形式向董事会提供,供董事会研究和决策。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由公司有关部门或子公司的负责人向证券部上报重大投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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