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0
公告编号:2026-013
证券代码:872774 证券简称:威沃敦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四川省威沃敦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四川省威沃敦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涉及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何伟为公司总经理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任何伟为公司总经理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拟聘任人员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孙美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任孙美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拟聘任人员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符
公告编号:2026-013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聘任吉泓光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任吉泓光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拟聘任人员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任段小丽、易建国、王彬、吴锦平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拟聘任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川省威沃敦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韩梅芳、刘一丁
2026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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