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3
天津天保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八月
目 录
目 录...... 2
第一章 总 则......4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5
第三章 股 份......6
第一节 股份发行......6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7
第三节 股份转让......8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9
第一节 股东......9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4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17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8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20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23
第五章 党总支......27
第六章 董事会......29
第一节 董 事......29
第二节 董事会......32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8
第八章 监事会......40
第一节 监 事......40
第二节 监事会......42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43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5
第十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45
第十一章 通知和公告......50
第一节 通 知......50
第二节 公 告......51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51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51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52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54
第十四章 附 则......55
天津天保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天津天保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信息披露》、《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由天津天保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而设立的;公司在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天津天保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 218 室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经营期限:长期。
第七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根据相应职务的任免程序产生、变更。公司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党总支委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运营总监以及经董事会决议确认为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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