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9-06
公告编号:2018-013
证券代码:872781 证券简称:鸿基洁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鸿基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曾世清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5,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范锋锋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原监事杨志林向监事会提出辞职,致使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为完善公司治理机构,现提名范锋锋为公司新任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核查,范锋锋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公告编号:2018-013
措施的监管问答》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苏州鸿基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苏州鸿基洁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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