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872782 证券简称:ST 易瑞微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深圳市易瑞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无特别说明的事项。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5 日 10: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782 ST 易瑞微 2023 年 5 月 1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广东深展律师事务所 李茹丹律师、温锦涛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谌刚生向股东大会做《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建华向股东大会汇报《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 2022 年财务决算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将公司《2022 年财务决算
工作报告》予以汇报。
(四)审议《关于 2023 年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将公司《2023 年财务预算
报告》予以汇报。
(五)审议《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要求,公司聘请赣州联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董事会编制了《深圳市易瑞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易瑞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关于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发展需要,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高安全性、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品种:安全性高、低风险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金额: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本决议之日起一年时间内的任意时间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实施方式: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具体审批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购买事宜;资金来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八)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根据赣州联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赣联会师审字 [2023] 第
23019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
表 未 分 配 利 润 累 计 金 额 为 -10,356,629.55 元 , 公 司 实 收 股 本 总 额 为
7,000,000.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九)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挂牌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设置关于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对主动终止股票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作出明确安排”。故需根据股转系统监管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设置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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