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关于湖南诚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
鉴证报告
中喜专审2025Z00429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邮编:100062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箱:zhongxi@zhongxicp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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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页次
1、关于湖南诚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1-2
2、关于湖南诚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的专项说明 3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湖南诚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
鉴证报告
中喜专审2025Z00429号
湖南诚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湖南诚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源电器”)编制的《关于湖南诚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的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5号——财务信息更正》的相关规定,编制诚源电器2023年度《关于湖南诚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的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诚源电器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我们是否发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专项说明所述信息与经我们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证据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形成结论。在核查工作中,我们结合诚源电器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
三、鉴证结论
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政编码:100062
湖南诚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的专项说明
湖南诚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股转系统公告[2021]1007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本公司经自查发现,2023年财务报表以及附注中,预付账款减值准备以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减值准备计入了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分类错误。
二、具体的会计处理
采用追溯重述法,将2023年预付账款减值以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减值准备披露在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三、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目 累计影响数
追溯调整不能列在信用减值 上年信用减值损失 321,793.03
损失的项目
上年资产减值损失 -321,793.03
上述前期会计差错事项对本公司母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无影响。
本专项说明经湖南诚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8日批准对外报出。
湖南诚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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