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01
公告编号:2019-039
证券代码:872786 证券简称:ST 壹运动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甘肃壹运动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19 年 7 月 31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9 年 3 月 19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二、 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 (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任玉海
其他负责人:任玉海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二) (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甘肃壹运动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秀英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芦超、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
(三) 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根据原告《民事起诉状》的内容:2016 年 5 月 19 日,原告任玉
公告编号:2019-039
海与被告甘肃壹运动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被告承租原告所有的位于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街道农民巷506号地下一层001室,建筑面积1,145平方米,用途健身房经营。
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 2016 年 9 月 20 日至 2026 年 9 月 19 日,租赁费
用按年度分别计算,支付为按半年度支付,合同对租赁费及内容等做了明确规定。自 2018 年 3 月至起诉日,被告未履行支付费用的义务(四) 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诉讼请求
(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2)判令被告向原告腾交承租的房屋;
(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租金人民币 1,266,840 元(从 2018
年 2 月 19 日计算到交房日,暂计算到起诉日);
(4)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合计为 416,420 元;
(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2、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3)《甘肃壹运动农民巷店房屋租赁合同》。
(五) 案件进展情况(如适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尚未开庭审理。
三、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 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9-039
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银行基本账户及中国工商银行广武门支行一般户已被冻结,对公司日常财务运作产生不良影响。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其判决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暂时无法判断该等诉讼事项对公司财务方面的后续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评估对财务的影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民事起诉状》
(二)《应诉通知书》
(三)《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传票》
(四)《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举证通知》
(五)《甘肃壹运动农民巷店房屋租赁合同》
(六)《有关收到应诉通知书时间的情况说明》
甘肃壹运动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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