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8
证券代码:872787 证券简称:冬驭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东莞市冬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召开。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是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说明的。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者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在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进行。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上午 10.30。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787 冬驭新材 2021 年 5月 14 日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就公司 2020 年主要业务、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未来展望、公司未来发展因素进行了总结。经审议,公司 2020
年度主营业务稳步推进,经营情况良好,公司董事会认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推动各项业务的发展,积极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
(二)审议《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四)审议《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公司2021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五)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及快速发展的需要,并基于对股东长期利益的考虑,公司 2020 年度拟决定不进行利润分配。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的年度报告全文。
(七)审议《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战略发展需要,为了更好的推进公司的审计工作,经综合评估,公司决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
(八)审议《关于拟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授信
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3000 万授信额度,可用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等,具体内容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本次授信由公司股东:深圳市青谷投资有限公司、杨红梅、王宏、陈有德提供担保。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议案序号为(八);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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