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4
公告编号:2025-008
证券代码:872787 证券简称:冬驭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东莞市冬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拟发生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概括
东莞市冬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6 月 3 日收到深圳市青谷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深圳市青谷
投资有限公司和张文华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深圳市青谷投资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2,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0.00%,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 10%转让给张文华。
本次转让全部完成后,深圳市青谷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股3,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9.00%。张文华持股 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10.00%,转让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和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
此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
系统公开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相应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9,2025-010)。
上述股份变动拟以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尚需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编号:2025-008
提出书面申请,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确认后由转让方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过户登记。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上述交易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后续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备查文件目录
股份转让协议。
东莞市冬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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