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9-08
华创证券
关于深圳市创想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创证券作为深圳市创想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处罚处理 存在被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是
的风险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华创证券作为创想光电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负责为创想光电提供持续督导
服务。双方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签署了《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就创想光电应
向华创证券支付的持续督导费用的金额与支付日期均有明确约定。
鉴于创想光电已经累计超过两年未按协议向华创证券支付持续督导费用,华
创证券于 2022 年 9 月 1 日向创想光电发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向深圳
市创想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催收持续督导费用的告知函》,创想光电已经于 2022年 9 月 3 日收到该函。
若创想光电收到上述催收函后三个月内仍未能向华创证券足额支付的,华创证券将按规定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创想光电存在被主办券商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风险。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若华创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启动终止其股票挂牌程序,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创想光电存在被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可能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创想光电存在被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向深圳市创想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催收持续督导费用的告知函》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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