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7
深圳市创想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第三章 股 份......3
第一节 股份发行......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4
第三节 股份转让......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第一节 股 东 ......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0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3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4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6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9
第五章 董事会......23
第一节 董 事 ......23
第二节 董事会 ......27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3
第七章 监事会......36
第一节 监 事 ......36
第二节 监事会 ......37
第八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39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0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0
第二节 内部审计......42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2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42
第一节 通 知 ......42
第二节 公 告 ......43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43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4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4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5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及争议解决......46
第十四章 附 则......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创想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深圳市创想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由深圳市创想光电有限公司的股东发起设立,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将深圳市创想光电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深圳市创想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英文名称:Shenzhen Greethink Electronic.Co.,Ltd.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塘尾社区和沙路富民工业区 B5 栋 201。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 万元。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
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销售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互联网+LED 定制,为世界创想光。
第十一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LED 灯光照明系统的设计、研发、销售、上门安装与上门维护;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LED 灯光照明系统的的生产。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在不违反中国法律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或批准手续后,增加、减少或者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二条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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