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12
公告编号:2023-020
证券代码:872788 证券简称:创想光电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市创想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监管局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创想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张兵、唐小艳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63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6 月 12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5 月 26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深圳市创想光电股份有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其他
限公司
张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唐小艳 董监高 公司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3-020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91 号,下同)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等相关规定。董事长张兵、董事会秘书唐小艳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张兵、唐小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本公司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作出的行政监管措施高度重视,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学习,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五、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创想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张兵、唐小艳出具警示
公告编号:2023-020
函措施的决定》(〔2023〕63 号)。
深圳市创想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