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0
华安证券
关于龙冉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安证券作为龙冉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 是
险
(二) 风险事项情况
龙冉股份发布《龙冉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2),公司因年度报告编制工作量较大,预计无法
在原预约时间披露年度报告,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预计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披
露。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0】152 号)等
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年度报告,公司的股票将于
2021 年 5 月第一个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无正当理由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在 2021 年6 月 30 日前披露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华安证券作为龙冉股份的主办券商,已履行持续督导义务,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龙冉股份沟通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事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主办券商未收到龙冉股份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审核文件,预计龙冉股份无法
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若公司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
仍无法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华安证券
202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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