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24
公告编号:2020-041
证券代码:872789 证券简称:龙冉股份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龙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19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龙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冉股份”、“公司”)2019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20]第021123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关于龙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中兴华专字[2020]第 020182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一、非标准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涉及应收账款事项
如附注六、2 所示,龙冉股份对于单项计提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截至审计报告日,我们无法就上述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通过实施函证以及资料查验等程序未能获取满意的审计证据,也无法对上述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实施替代审计程序。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应收账款余额及坏账准备项目作出调整。
2、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性
如附注六(4)所示,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龙冉股份子公司上海北广贸
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北广”)为福建京华装饰装修有限公司代垫集采购款余额 7,286,220.45 元。根据合同约定,上海北广作为集采购平台,其业务模式是与采购方和供货方签订三方协议,采购方向上海北广支付采购款,由上海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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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扣除 5%手续费后向供货方采购。
公司及采购方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收付款程序,我们无法确认上述业务的交易实质、款项的性质以及是否构成非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我们认为是否能归还占用的资金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对此计提的坏账准备可能是不足够的。截至审计报告日,依据收集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上海北广计提的坏账准备应做出审计调整的金额。
3、涉及龙冉股份子公司海口群辉营业收入事项
如附注六、22 所示,龙冉股份子公司海口群辉确认收入 8,693,857.66 元。
海口群辉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存在工程项目管理内控缺失,项目手续不齐全等情况,虽然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实施了检查、函证、问询等程序,但截至审计报告日我们未能获取项目完工进度、竣工结算报告、监理报告等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收入的完整性。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龙冉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龙冉股份 2019年发生净亏损 35,870,481.06 元,且处于连续亏损状态。龙冉股份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2 充分披露可能导致对龙冉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龙冉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针对这些事项或情况的应对计划。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龙冉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监事会审核了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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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关于 2019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2、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3、监事会将持续关注董事会的解决措施,积极推进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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