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08
证券代码:872791 证券简称:蓝海生物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黑龙江蓝海生物蛋白股份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黑龙江蓝海生物蛋白股份公司 第一条为维护黑龙江蓝海生物蛋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四十五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属于重大 第四十五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属于重大担保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担保事项,除提交董事会审议外,还须经公(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产 10%的担保;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净资产 10%的担保;
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二)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三)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连续 12 个月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内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
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供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
供的担保; 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担保;
的担保。 (五)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提
上述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后提出预案,提 供的担保;
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2/3 以上董事 上述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后提出预案,提
审议同意。 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2/3 以上董事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 审议同意。
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 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
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
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四十六条公司发生的购买或出售资产、对 第四十六条公司发生的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财 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委托经营或 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委托经营或受托经营等管理方面的合同、赠与、债权或 受托经营等管理方面的合同、赠与、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 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贷款等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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