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1
公告编号:2025-023
证券代码:872792 证券简称:西玛风机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新乡西玛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乡西玛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9
月 11 日的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未分配利润为 8,132,475.69 元,不存在纳入合并报表范
围的子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000,000.00 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 元人民
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
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
缴税款 0.1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
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0.54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公告编号:2025-023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5 年 10 月 27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10 月 28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0 月 27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西玛大道 343 号 联系人:张庆军
电话:0373-5828608 传真:0373-5828622
六、备查文件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新乡西玛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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