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0-26
证券代码:872795 证券简称:维尔思 主办券商:联讯证券
江苏维尔思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8年10月24日,江苏维尔思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江苏维尔思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现将本次股票发行方案中股份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一)在册股东的认定
在册股东是指截至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二)股权登记日
审议本次股票发行方案的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规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0月18日。
(三)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第八条的规定:“挂牌公司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购的,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有权优先认购。每一股东可优先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为股权登记日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
的乘积。公司章程对优先认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现行《公司章程》对现有股东优先认购权未做约定,因此公司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在册股东可优先认购。
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则视为现有股东自愿放弃本次股票发行的优先认购权:
1、在册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2018年10月24日)前签署放弃优先认购权的书面承诺;
2、在册股东在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18日)至股东大会召开日(2018年10月24日)之间未主动与公司联系并签署相关股份认购协议;
3、在册股东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后未按照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公告》规定期限将认购资金存入公司指定账户。
因在册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2018年10月24日)前未签署放弃优先认购权的书面承诺,也未在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18日)至股东大会召开日(2018年10月24日)之间主动与公司联系并签署相关股份认购协议,因此视为所有在册股东均已经放弃行使优先认购权。
备注:
在册股东是指审议本次股票发行方案的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
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原审议本次股票发行方案的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为2018年8月29日,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发布了《关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审议本次股票发行方案的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变更为2018年10月18日、召开日延期至2018年10月24日。因公司审议股票发行方案的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及召开日变更,从而导致股票发行方案上披露的原股东优先认购的有关股权登记日及召开日的具体日期发生变化。
二、投资者的认购程序
(一)投资者的认购安排
1、本次股票发行为确定对象的定向发行。
2、本次股票发行已确定的对象为高翠芳(以下简称认购方),认购方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的规定。
3、本次拟发行的股票不超过3,000,000股(含3,000,000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元(含12,000,000元)。
4、根据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股票发行拟认购情况如下:
姓名 认购数量(股)认购金额(元) 认购方式
高翠芳 3,000,000 12,000,000 现金
(二)本次股票发行的限售安排
本次股票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
京分公司,本次定向发行的新增股份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办理限售,发行对象无其他自愿锁定承诺。
(三)缴款时间安排:
1、缴款起始日:2018年12月1日(含当日)
2、缴款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含当日)
(四)本次股票发行认购人的认购程序
2018年12月1日(含当日)至2018年12月31日(含当日),认购人进行股份认购,将认购资金汇入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指定账户。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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