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5
公告编号:2019-022
证券代码:872795 证券简称:维尔思 主办券商:联讯证券
江苏维尔思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公司2018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因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关联方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邢青松、高翠芳和公司股东邢辰阳为公司贷款无偿提供担保。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度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予以追认审议并补充披露。
2018年2月7日,公司与江苏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都区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900万元,邢青松、高翠芳为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2018年4月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盐都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300万元,邢青松、高翠芳为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2018年4月16日,公司与江苏长江商业银行盐城分行签订《流动资金最高限制余额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00万元,邢青松、高翠芳、邢辰阳为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9-022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追认公司2018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邢青松、高翠芳回避表决,因非关联方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邢青松
住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文港北路165号2幢305室
2.自然人
姓名:高翠芳
住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文港北路165号2幢305室
3.自然人
姓名:邢辰阳
住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文港北路165号2幢305室
(二)关联关系
邢青松为公司控股股东,邢青松、高翠芳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邢青松与高翠芳为夫妻关系,邢辰阳系二人之子。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方无偿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19-022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8年2月7日,公司与江苏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都区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900万元,邢青松、高翠芳为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2018年4月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盐都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300万元,邢青松、高翠芳为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2018年4月16日,公司与江苏长江商业银行盐城分行签订《流动资金最高限制余额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00万元,邢青松、高翠芳、邢辰阳为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有利于日常业务的开展,关联方无偿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维尔思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江苏维尔思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