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10-28 17:47:10 股吧网页版
维尔思:对外投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0-28


公告编号:2019-039

证券代码:872795 证券简称:维尔思 主办券商:联讯证券
江苏维尔思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提高公司资源有效配置,确保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于2019年7月24日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维尔思智能环保装备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3,000 万元,增资后盐城维尔思智能环保装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 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问答》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系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在会议室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向全资子公司盐城维尔思智能环保装备有限公司增资的

公告编号:2019-039

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2019 年 7 月 24 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获得了变更后的营业
执照,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5000 万元。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
业务。
(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
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对现有公司增资
1、出资方式
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增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出资以公司自有资金出资,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出资等方式出资。
2、增资情况说明

投资标的名称:盐城维尔思智能环保装备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9-039

注册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黄圩镇中小企业园 A 区 102-4-4

经营范围:智能环保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环保软件的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废气治理、粉尘治理、烟气脱硫脱硝脱白、噪音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承包、施工;土壤改良;生态恢复;固废处理(危险废物除外);工业设计服务;除尘设备、脱硫设备、脱硝装置、换热装置、水处理设备、烘干机、选粉机、输送设备、建材机械、涂装设备、环保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本次增资前各主要投资人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币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江苏维尔思环境工程股 人民币 2000.00 100.00%

份有限公司

本次增资后各主要投资人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币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江苏维尔思环境工程股 人民币 5000.00 100.00%

份有限公司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了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提高公司资源有效配置,确保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于2019年7月24日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维尔思智能环保装备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3,000 万元,增资后盐城维尔思智能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