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7
公告编号:2020-018
证券代码:872795 证券简称:维尔思 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江苏维尔思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银行账户冻结基本情况
江苏维尔思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4 月 15 日查询银行账户时,发现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账户冻结后可以收款,但不能对外支付。截止目前,冻结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账号 账户余额(元)
中国工行银行盐城黄海支行 1109664909100002260 294.77
华夏银行盐城分行 16050000000904354 106,146.62
盐城农村商业银行盐都区支行 3209020231010000426782 915.47
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 57320188000008705 71.86
中国农行银行盐城开发区支行 10411301040007093 137,905.35
二、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原因
银行账户被冻结系公司与刘清辰、周学军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引起。
根据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苏 0281 民初 8489
号之一的司法文件,裁定如下:冻结江苏维尔思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 550,000 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三、银行账户冻结对公司的后续影响
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未产生较大不
公告编号:2020-018
利影响,公司正积极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争取尽快解除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维尔思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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