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872798 证券简称:宏大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保之家宏大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0 日上午九时三十分。
会议期限:3 小时(自 2020 年 5 月 20 日上午九时三十分至 2020 年 5 月 20
日上午十二点三十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798 宏大股份 2020 年 5 月 1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人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 8 号院 4 号楼 10 层 1102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 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 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水平和执行力能力。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情况。
(二)审议《关于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9 年度经营业绩及财务数据,对 2019 年度的财务工作以及具体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总结。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依据 2019 年度公司经营计划的实际完成情况以及 2020 年业务开展所面临的市场形势,审议《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六)审议《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八)审议《关于追认 2019 年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股东夏广宇通过个人贷款取得的 300 万元用于公司经营使用,本公司向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信用反担保,产生的利息由公司承担。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的《关于追认 2019 年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7)。
(九)审议《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 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保之家宏大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和《保之家宏大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十)审议《关于修订<保之家宏大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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