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1-02
公告编号:2018-027
证券代码:872798 证券简称:宏大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微保宏大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长期战略发展方向以及经营需要,2018年9月13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石林、孔祥飞于北京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石林持有保之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之星”)的99%股权(股份所对应的认缴额为4,950万元,实缴额为0元)和孔祥飞持有保之星的1%股权(股份所对应的认缴额为50万元,实缴额为0元),由于石林及孔祥飞尚未实缴出资,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上述股权转让均为人民币0元。本次受让完成后,公司持有保之星100%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
公告编号:2018-027
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人民币64,696,715.35元,净资产额为人民币51,136,333.57元。保之星成立于2018年01月22日,截至2018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51,913.32元,净资产额为人民币-73,941.00元,本次交易总额为人民币0元,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故本次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8年11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收购保之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该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自然人
姓名:孔祥飞
住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1567号7号楼1单元302号
2、自然人
姓名:石林
住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1567号7号楼1单元302号
交易对方孔祥飞、石林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保之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北京市顺义区安宁街7号院6号楼6层609
股权类资产特殊披露
保之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01月22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13MA01A22941,法定代表人:石林,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宁街7号院6号楼6层609。公司经营范围:技术开发、
公告编号:2018-027
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外围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专业承包;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截至2018年6月30日,交易标的资产总额为151,913.32元,负债总额225854.32元,净资产-73,941.00元,营业收入17,323.44元,利润总额-73,941.00元,净利润-73,941.00元,应收账款总额18,362.85元。(未经审计)
本次交易前,石林持有保之星99%的股权(股份所对应的认缴额为4,950万元,实缴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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