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06
山东益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1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益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由山东益康药业有限公
司以经审计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名称:山东益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滕州市益康大道 3288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456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依法进行登记;若公司法定
代表人变更,应进行变更登记。
第八条 公司的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诚信铸造益康品牌,创新成就百年
益康。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保健食品生产;保健食品销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采用记名方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
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第十六条 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北京分公司。
第十七条 公司设立时的股份总数为1860万股,全部由发起人认购。
公司发起人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为:
序号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认购股份数 持股比
(万股) 例(%)
1 高敬方 370421194808125339 632.4 34
2 高肇林 370481197001105310 483.6 26
3 高肇斌 370481197403310616 409.2 22
4 高霞 370481198310085389 334.8 18
合计 1860 100
出资方式:全体发起人均以其持有的原山东益康药业有限公司的股东权益所对应的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作为出资认购股份,并在2011年10月31日前缴足股款。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456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
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股东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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