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07
开源证券
关于深发工艺红木(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开源证券作为深发工艺红木(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1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是
2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主要资产被查封
周国涵诉陈志成、张祝林、陈星平、深圳市浙温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一案,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粤 0391 民初 2752
号判决书、(2020)粤 03 民终 14303 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
周国涵于 2021 年 2 月 4 日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
制被执行人共偿付人民币 45,134,512.45 元,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 息、申请执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2 月 5 日作出执行裁定书(2021)粤 0391 执 669 号。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2 月 20 日向张祝林发出查封
通知书,查封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桂花路 192 号(观澜深发家私厂)的
红木家具及半成品、原材料一批,查封期限两年,自 2021 年 2 月 20 日至 2023
年 2 月 19 日止。查封期间不得转让、拍卖、毁损、或作其他处置。
查封通知书上注明的“观澜深发家私厂”并非深发工艺红木(深圳)股份有
限公司名称,但查封要求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桂花路 192 号(观澜深发 家私厂)的红木家具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不允许随意转让、拍卖、毁损、 或作其他处置。实际查封范围内包括了深发工艺红木(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的主 要资产,公司资产受到查封限制。
2、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上述涉及资产被查封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及时告知主
办券商,影响了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导致公告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补发的
情况。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 响。公司上述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规范治理、信息披露工作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持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持续关注公司资产被查封事 项的进度,持续关注公司的风险事项,进一步提示相关风险,并督促企业及时 披露定期报告,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再次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 上述事项,注意投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粤 0391 民初 2752 号判决书
(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 03 民终 14303 号判决书
(三)、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通知书(2021)粤 0391 执 669 号
(四)、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2021)粤 0391 执 669 号
(五)、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查封通知书
(六)、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查封清单
(七)、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查封要求
(八)、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领取法律文书的授权委托书
开源证券
2021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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