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19
开源证券
关于深发工艺红木(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开源证券作为深发工艺红木(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主办券商在对深发红木持续督导期间,发现深发红木存在如下风险事项:
1、主办券商无法充分审查深发红木 2019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
深发红木定于2020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由于报告不完整、质量较低、提交时间较晚、企业
配合度较低,且审计报告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审核通过,未能给主办券商预留必
要的审查时间,主办券商审核人员无法充分完成对深发红木 2019 年年度报告的事前审查工作。
2、深发红木未能规范履行实际控制人变更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对公司业务稳定和持续经营能力的风险
2016 年 10 月 30 日,张祝林、陈赛凤、林佩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三人
作为一致行动人共同实际控制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张祝林、陈赛凤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将所持香港骏杰投资有限公司 70%股权
以港币 7,000 元的价格转给林佩伶。
本次股权转让后,林佩伶持有香港骏杰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香港骏杰
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深圳艺深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深圳艺深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持有深发工艺红木(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62.4%的股权。林佩伶为张祝林、陈赛凤儿媳,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林佩伶。
根据林佩伶提供的简历,林佩伶自 2015 年 8 月至今,任艺深文化法定代表
人;2016 年 10 月至今,任深发红木董事,除此之外,林佩伶并无相关行业经验,也没有企业管理经验,本次实际控制人变更可能影响公司业务稳定和持续经营能力。
深发红木未及时告知主办券商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经主办券商督导,深发红木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披露《深发工艺红木(深
圳)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变更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0-019)。
主办券商已经履行对深发红木的持续督导义务,不断督促深发红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变更对深发红木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3、深发红木未能规范履行披露仲裁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
申请人钟培金于2019年4月4日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诉称2014
年 11 月 5 日张祝林、陈赛凤向钟培金借款,2015 年 12 月 23 日钟培金与张祝林、
陈赛凤及深发工艺家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发有限”,系深发红木
前身)签订的《担保借款合同》,截至 2018 年 8 月 23 日尚欠本金 1,180 万元及
利息,要求第一被申请人张祝林、第二被申请人陈赛凤及第三被申请人深发工艺红木(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归还欠款。
2019 年 4 月 4 日,申请人钟培金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财产保全。广东省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4 月 9 日作出财保(2019)粤 03 财保 47 号《裁
定书》,裁定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张祝林、陈赛凤、深发红木名下的银行账户、房产、股权以及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保全金额以人民币 18,000,000 元为
限。2019 年 5 月 30 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张祝林名下 4 套房产。
2019 年 8 月 27 日,张祝林、陈赛凤出具《张祝林、陈赛凤关于涉及仲裁的说明
和承诺》,承诺本仲裁为私人借贷纠纷,将以个人财产偿还债务,与深发红木无关,如深发红木存在被申请人钟培金要求支付欠款的情形,将自愿以其自有财产
承担欠款及利息,不会对深发红木造成损失。2019 年 8 月 27 日,深发红木披露
《深发工艺红木(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仲裁公告(补发 )》(公告编号2019-021)。
2019 年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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