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9
公告编号:2024-055
证券代码:872801 证券简称:智明星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智明星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定平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智明星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55
详见《北京智明星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
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该议案已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6 号——权益分派》第十四条:“权益分派方案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完毕,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后的 2 个月内,根据有关规定权益分派事项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的除外。”根据已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和《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如 2024年第一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日晚于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即晚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后的 2 个月内,公司将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终止本次权益分派相关事宜。”由于目前公司定向发行项目处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核中,公司预计无法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2 个月内实施完毕权益分派,故拟终止本次权益分派。本次终止实施权益分派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4-05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对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以公司总股本
100,76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95 元(含税),
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11,100,58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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