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2
证券代码:872801 证券简称:智明星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智明星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1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定平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4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4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北京智明星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为规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主要业务收入来自境外,以美元、港币等外币进行结算,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影响较为明显。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 1200 万美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由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具体办理。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同时,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为上述业务的开展提供充分的可行性分析依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监管要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前任审计机构”)为公司连续服务年限已满,公司委托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选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为更好地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依照选聘结果,公司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沟通,前任审计机构对此无异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申请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购买理财产品,购买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上述产品范围和额度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 2025 年度申请银行贷款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同意公司 2025 年度申请银行贷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期限为自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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