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2
公告编号:2024-080
证券代码:872801 证券简称:智明星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智明星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北京智明星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明星通”、“公司”)主要业务收入来自境外,以美元、港币等外币进行结算,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影响较为明显。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智明星通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1,200万美元,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由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具体办理。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资金来源
智明星通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者银行信贷资金。
(四)交易场所、交易品种及交易工具:智明星通及下属子公司仅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币种为美元,业务品种为外汇远期合约。
公告编号:2024-080
二、审议程序
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会议认为,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1,200 万美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由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具体办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业务操作原则、业务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内容,能有效控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
(一)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
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出现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二)操作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存在因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风险。
(三)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公告编号:2024-080
四、风险控制措施
1.智明星通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等高风险交易。交易金额、交易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或者风险敞口相匹配,交割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2.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制定了《北京智明星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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