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872804 证券简称:健瑞宝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健瑞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江苏健瑞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定的 2023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状况及未来发展等因素,与公司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关于公司 2024 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以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4-009
三、关于《关于续聘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发出《关于续聘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我们对公司提交的上述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及《关于续聘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江苏健瑞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林芳强、陈磊、余强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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