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2-27 18:15:22 股吧网页版
核力欣健: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27


证券代码:872806 证券简称:核力欣健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杭州核力欣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通讯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通讯表决两种投票方式。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1 日 10:30。

其他投票方式时间:2024 年 1 月 11 日 10: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806 核力欣健 2024 年 1 月 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 48 号南都研发大楼 B 座 7 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杭州核力欣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杭州核力欣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实施股票定向发行。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汪建峰。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3 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障本次定向发行的顺利进行,公司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3 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制定和实施本次定向发行的具体方案;

2、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市场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使用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定向发行申报的事宜,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定向发行的申报材料;

4、办理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涉及的相关工作,签署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5、决定签署、补充、修改、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定向发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协议、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等法律文件;

6、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的协议;

7、如出现不可抗力或证券监管部门对定向发行股票的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根据情况对本次定向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定向发行事宜;

8、在本次定向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定向发行的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登记等事宜;

9、根据本次定向发行的实际发行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0、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定向发行有关的其他相关事项。

该授权的有效期为 12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汪建峰。
(三)审议《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及增资协议>的议案》
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股票的认购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及增资协议》,认购协议对认购方的认购资格、认购数量、认购价格、出资形式及其他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汪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