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2
证券代码:872806 证券简称:核力欣健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杭州核力欣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核力欣健药业有限公司计划向关联方浙江鑫禾健科技有限公司出售可用于特医食品生产、研发、检验用的设备设施。
本次拟向关联方出售的资产总金额不超过 450,000 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第二条 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二)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
为准;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三)公众公司同时购买、出售资产的,应当分别计算购买、出售资产的相关比例,并以二者中比例较高者为准;(四)公众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拟出售的资产不涉及负债,不适用《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公司最近一个年度(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286,577,036.22元,本次拟出售的资产总额不超过 450,000 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为0.1570%,且公司不存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资产进行购买、出售或投资的行为,故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张文杰回避表决。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浙江鑫禾健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三天门路 2 号 3 幢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三天门路 2 号 3 幢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主营业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
法定代表人:张文杰
控股股东:张文杰
实际控制人:张文杰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文杰先生控制的企业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核力欣健药业有限公司可用于特医食品生产、研发、检验用的设备设施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浙江省湖州市三天门路 2 号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单位:元
资产名称 类别名称 开始使用日期 账面原值 数量
原子吸收光谱仪 机器设备 2016-04-30 429,91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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